【走基层】龙垌节的“归来”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责任编辑:admin1 发表时间:2015-04-07 16:01 0

  “我们社区没有大吃大喝,没有公车私用,更没有离岗脱岗现象。”4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新县持续了5天的龙垌节一结束,全茗镇全茗社区居委会主任马蒙烈就专门打电话告诉记者这个消息。

  喧天的锣鼓声中,舞狮队走街串巷;大榕树下,两人一对、三人一群的壮家青年男女对唱山歌;附近的“斗鸡”场围着不少人,十几笼公鸡“整装待发”……记者回忆着龙垌节期间在全茗社区感受到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后民俗节日的变化。

  “龙垌”即赶歌圩,是当地一年中重要的节日。与其他民族传统节日不同的是,龙垌节没有统一的时间,由当地村民根据风俗和传统,选择在农历正月到九月期间的某个日子举办。

  龙垌节当天,通常举办舞狮、斗鸡、对山歌、拔河等民俗文体活动,各家各户则开门喜迎八方来客,用好酒好菜招待客人,来的客人越多,来年的运势越旺。

  在全茗社区街头,马蒙烈对记者说,现在的龙垌节已走回群众路线。走回群众路线?记者有点不解。看见记者疑惑的神色,马蒙烈给记者讲起了龙垌节的转变。

  原本,龙垌节主要以民俗活动和壮家小吃为主。不知从何时开始,龙垌节变了味儿,主办方热衷于从市县甚至自治区邀请领导参加,来的领导级别越大,地方感觉越有面子。县乡也常有干部在龙垌节期间“逃班”,有的还大摇大摆开着公车前往……慢慢地,百姓自娱自乐的龙垌节变成“官员节”、“吃喝节”。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台以后,大新县印发了《严禁党员干部上班时间参与龙垌节,严禁使用公车参与龙垌节》的文件,并倡议龙垌节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县纪委还在龙垌节期间开展明察暗访,确保令行禁止。

  “经过这两年来的严抓重管,终于止住了龙垌节上的吃喝攀比风。”马蒙烈说。

  如今,龙垌节回归了它的本色,民俗活动和壮家小吃又成为龙垌节的主角!好客的壮家人用自己淳朴的歌声,歌唱社会风气的好转,庆祝传统节日的“归来”。(记者 赵歧阳 农春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