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生证难办背后暗藏权力寻租:补办罚款上万元
来源:各地新闻 责任编辑:admin1 发表时间:2012-12-17 10:10 0

     

       调查动机
  近期,准生证成为社会热点话题。不少人反映,流动人口仍难就地办理准生证。与此同时,国家人口计生委下发《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要求各地简化准生证办理流程,流动人口可在居住地就地办理准生证。办理准生证到底有多难?此次通知能否改善办证难的现状?《法制日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一张小小的准生证却牵动着许多人的心,尤其对于那些身处异乡的人来说,办理准生证的过程十分曲折。
  不久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此专门下发了通知,要求各地简化办证程序,解决群众办证难问题。此外,流动育龄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乡()、街道均有责任为其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并实行首接责任制。
  上述规定下发之后,准生证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但这一问题的复杂性要超出许多人的想象。
  地方政策打架加剧办证难
  “我不是想当什么超生游击队,我只是想合‘法’地生下第一胎,但是我从来没想到过生孩子的手续竟是这么繁琐。我和老公去年结婚,当时就知道生孩子要办准生证,就开始着手准备,我是内蒙古人,老公是江西人,都在深圳工作,都是大龄青年晚婚又晚育的。”一位在深圳工作的女性在电话里告诉记者,“今年我怀孕了,三个月时要到医院产科建档,我买了社保,本指望能报销费用,医院却说必须有所居住社区开具的计生证明,于是又跑计生办,又说必须先有准生证,又打老家计生办的电话,说必须备齐户口、身份证、相片、单位证明和男方老家开的未生育证明医院检查结果等,并且本人要亲自过来,我说我大着肚子回家不方便请亲戚代办,好说歹说得到同意,我就把这些都寄回内蒙的一个亲戚那里,请他帮忙跑一下。亲戚跑一趟的结果是计生办又有很多理由拒绝办,一是男方的证明已经到期——我老公的证明是去年办的,去年没办成所以今年还得重开;二是我的户口去年在一个城市,因为那里没有什么亲戚,办事不方便,又迁到了另一个城市,所以不办的理由是我的户口搬到这个城市才一年,不能掌握我的情况,所以要办还得回原籍办。前一个问题还好办,老公是江西离得近,几天就可以往返一趟,便把证明又开了一遍。但后一个问题我不知会不会被深究,目前仍在等待结果,我都不好意思多催亲戚,只能干等。”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杨宏山向记者分析,我国社会流动性在日益加大,这就使得人们的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分离现象比较普遍。生孩子本身是夫妇双方的事情,而在准生证办理过程当中,现在很多地方都要求基层的两级到三级组织,分别盖章,包括居委会,包括街道办事处,在农村也是从村委会再到乡政府,这样若干个层级,涉及到男女双方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这就导致无数个链条无数个节点,几十个节点就有几十个公章,使得夫妇双方为了办理准生证弄得精疲力尽。另一方面,这个过程实际上也是一种权力寻租现象。在计划生育服务证管理相关规定中,要求按照不同的人群,分别设定不同的管理,比如办理的时间节点,规定在孩子没有出生之前办准生证,没有在这个时间点办理就要罚款,这种罚款的存在,某种意义上也为一些基层单位严格按照相关的管理规定进行审批提供了可能性,如果说加强监管,那么相应的罚款也就会增加。
  “国家计生委紧急下发的通知,某种意义上反映了我们在计划生育服务中理念的一种转变,从过去的严格的管制转变到一种服务,尤其是强调承诺。但另一方面,通知的实际效果怎么样,确实有待观察,因为通知中提出来要以居住地为主,要求户籍所在地配合,而现行情况就在于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两者之间信息流通的渠道还没有充分的建立起来,很多地方新兴的信息共享机制还没有充分建立起来,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把责任完全交由居住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所在地为了减轻自身在这个过程中承担行政责任的考虑,有可能还会继续要求户籍所在地配合。”杨宏山说,“我想关于在人口生育这个问题上,应该恢复到准生证本身的初衷,也就是说是一个基本的服务,对于所有的育龄妇女来讲,生育本身没有过错,对所有生育的对象应该建立一种统一的管理和服务的机制。至于计划外生育,应该通过户籍等其他的一些途径作为配套的管理,而不应该在生育这个环节过多的设置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