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检察院“三联手”共筑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网
来源:中检法制网(河北) 责任编辑:admin1 发表时间:2013-03-25 11:59 0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新乐市检察院坚持在惩戒青少年犯罪的同时,不断将预防工作触角向学校、家庭、社会延伸,共同构筑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网络。

与学校联手,共建和谐校园。联合教育局共同开展了“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将《弟子规》、《三字经》等国学诵读作为校园课间背景音乐,强化学生的德育教育;安排专门时间加强学生的理想、道德、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院未检科每周走进一所学校进行法制教育;同时要求学校把在校生违法犯罪情况与教师年终评优挂钩,有效防止在校未成年人犯罪。在承安镇中心小学设立留守儿童维权联络站,采取专题法制讲座、座谈会、赠送图书等形式,加强对留守儿童的保护教育。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将模拟法庭纳入中小学特色课,把学习法律知识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全面提升中小学生守法意识和公民意识。

与家庭联手,共建爱的港湾。针对青少年犯罪大多与父母关系不和、离异、家庭缺乏温暖、教育方法不当等问题,我院主动派检察干警,与失足青少年家长结成帮教对子,登门开设家庭教育课堂,向学生家长宣讲《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与家长交流教育子女的方式方法,防止因不当教育产生逆反心理而诱发违法犯罪,努力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一个温暖的家庭环境。

与社会联手,构建大维权格局。在彭家庄回族乡中学挂牌成立了“关爱少数民族青少年工作站”,内设法律咨询室、普法阅览室、文化活动室等场所,由检察人员担任法制副站长,积极开展普法、维权、心理疏导等服务。目前,已为150名回族学生建立了成长档案。与团市委、职业中专联合成立了“未成年人技能培训中心”,使失学、失管的未成年人掌握文字录入、图像处理、机械修理等实用技能,并积极联系企业、公司与他们签定就业合同,减少未成年人因没有生活来源而引发的违法犯罪。目前,该中心共有57名学员接受技能培训,有13名学员学成后走上了合适的工作岗位。与公安、工商、文化、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并动员社区居委会对学校、社区周边环境进行治理,对网吧、电子游戏厅进行清理整顿,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向社会招募“爱心妈妈”,启动“爱心妈妈”帮扶活动。为全市356名贫困儿童建立了个人档案,组织社会爱心人士结对救助53名贫困儿童。同时通过“六一”期间走访慰问、大手牵小手共庆“六一”等活动,积极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