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院有3名干警上班迟到,禹城市院2个检察室人员空岗……”9月18日节后第一天,德州市检察院检务督察办公室通过远程视频监督平台,对全市检察机关考勤纪律进行了一次实时督查,发现检察人员迟到、空岗等问题14个。
这是德州检察机关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简单缩影。
近年来,德州市检察院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动摇,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6个单位被评为全省“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先进单位,检察人员的司法形象明显改善,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全市检察工作群众满意率从2012年的90.36%上升到2015年的93.63%。
“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俗话说:“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德州市检察院党组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牛鼻子”,每年都组织召开了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委和高检院、省院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要求,先后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细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规章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细化分解到部门、落实责任到个人,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
市检察院成立了检察长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党组成员坚持以上率下,发挥表率作用,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真正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全面履行监督责任,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和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以实绩论英雄、凭贡献用干部,坚决杜绝了“跑、要、送”等不正之风。
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要增强“四个意识”,强化党性修养,自觉净化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把好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9月13日,德州市检察院对新调整干部、新进公务员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教育引导他们始终保持从严从实、奋发有为的作风,做公正司法、廉洁用权的表率。
近日,德州市院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全市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大整顿专项活动:集中开展一次纪律条规学习;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活动;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开展一次明查暗访;集中开展了一次违法违纪集中清查活动。通过“五个一”专项活动,警示教育干警坚决防止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干警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明显好转。
据了解,德州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关于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山东省检察机关严肃作风的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明确检察人员纪律和规矩底线。积极开展“纪律作风提升年”活动,突出加强对全体干警,特别是年轻干警、外出办案人员、派驻检察室人员和离岗人员的廉政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在重大节假日向干警发送廉政短信,教育干警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讲规矩,守纪律。
纪检监察和检务督察部门也不断加大监督责任落实力度,着力强化检务督察工作。重点围绕节日值班值勤、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纪律规定、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车辆使用管理、控申接访、检察室建设、办公秩序和规范司法行为等内容,开展督导检查、明查暗访96次,实名通报违规违纪和司法不规范等问题169个,使遵规守纪成为全市干警的深度自觉。
创新机制强化监督实效
“我们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务实管用的廉政机制,确保纪检监察取得实效。”德州市检察院纪检组长周少国介绍说。
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学习教育制度,每周集中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建立完善廉政档案制度,将副科级以上检察干警全部纳入并保证如实申报相关情况;健全廉政谈话制度,对干部选拔进行监督,对新提拔人员进行了廉政谈话;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集中组织开展全市案件质量大评查活动,对评查出的问题当场反馈,对经评查发现有廉政风险隐患的,将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对干警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情形绝不姑息纵容;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将廉政风险防控系统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有效对接,累计排查整改廉政风险92个;健全完善个人廉洁事项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对干警八小时外管理,进一步强化了对干警工作、生活的监督约束。
他们还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全面推进远程视频督查平台建设,构建了信息化督查机制,市院纪检监察、检务督察部门干警足不出户,即可实现对全市干警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的实时视频监督,给队伍监督管理插上了信息化的“金翅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