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暑季节,烈日当头,带着群众反映的湖南省湘潭市煤炭公司改制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我和同事一起走进市煤炭公司的办公楼。
我们首先约见了市煤炭公司经理刘某。见面之初,刘某大谈公司的辉煌历史和贡献,细数企业改制艰辛。面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他的回答始终是“我们改制各项工作是依规定认真做到位的”“市政府派驻的工作队人员认真负责指导、协助公司的改制工作,没有在公司领取、报销任何费用,没有提出任何不合规定的要求”……
看刘经理如此笃定,我们提出要求:“我们再看看你公司的会计凭证。”他爽快地答应了。在没有空调的公司档案室里,不顾防虫药品挥发的刺鼻气味和顺脸而下的豆大汗水,我们一页页仔细地查看会计凭证。终于,在两张财务凭证上发现了疑点。“刘经理,请你解释下这两张共3000元餐饮招待费发票的具体情况。”“这是我们公司召开改制工作职代会时产生的误餐费……”刘经理诺诺答道。
果真如此吗?“你再说详细一点。”面对我们刨根问底的询问、严肃的表情和质疑的眼神,刘某脑门开始冒汗,表情有些不自然,时而低头不语,时而小声嘟囔,有几次抬头却欲言又止,还不断用纸巾擦汗。见时机成熟,我们开门见山地说:“公司改制的成绩有目共睹,但在改制中是否有违反党纪条规的行为?你作为国企党员干部,应该向组织说明清楚,不要有什么顾虑或包袱。”在我们的耐心劝导下,刘某主动交代了3000元发票的具体开支明细:实际餐饮开支1000元,其余2000元是他以误餐费的名义给4名指导公司改制的工作队领导每人发放500元的补助。
按照刘某的说法,市政府驻市煤炭公司工作人员在市煤炭公司改制期间,夜以继日、加班加点,没有在市煤炭公司吃过一餐饭,接受500元误餐补助,合乎人情,是“小事”。
“监督执纪问责不能只抓大而放小,不能因“钱不多”、“事不大”而放宽“尺寸”、放松“拳头”,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只有这样才能教育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严守规矩、禁越‘雷池'”。”在听取调查情况汇报时,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建平说。最终,接受改制企业500元误餐的4名工作队员分别受到党政纪处分,在全市党政机关产生了很强的震慑效果。
一名工作人员在接受组织调查时说:“为了做好改制工作我们经常加班,在外面吃工作餐。所以当时他们给我500元误餐补助也没当回事,经过组织教育,我深刻认识到无规矩不成方圆,有规定就要严格遵守,违反规定就应当受到处理。希望其他党员干部,以我们为戒。”
听着他悔悟的话语,看着他渗出的汗水,觉得我们的汗水没有白流,用自己的汗水维护了纪律的严肃性,又通过让他们“出汗”,提醒了全市党员干部: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坚守从政底线,做政治上的清白人。 (湖南省湘潭市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 刘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