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还是个读初中的小毛孩时,和父亲住在一个镇上的财政所里。当时条件很差,我们住的2间土房里间是卧室,外间是单位的办公室和值班室。有一天放学回家,看见外边房间的角落里放着一筐苹果,饥饿难耐的我想都没想,拿起一个就吃。恰巧父亲回来了,很是惊诧的样子问我,苹果是哪来的?我说不知道,父亲突然就生气了,大声地数落道:“你读的啥子书?不是自己的东西咋能随便动?咋连这点道理都不懂?”看见父亲动怒,我只好怏怏站着,心中懊悔不已。
又过了几年,有一次我到住在城里的姑姑家串门,正好姑姑刚从外边回来,姑姑说:“有户人家找你姑父办事,送了2只母鸡,我找了半天才摸到门,还给了人家。”我说:“您咋不留着算了?”姑姑慈爱地笑着说:“你可能不知道,我和你爸小的时候,你爷爷对我们管得很严,从来不让我们拿别人的东西,总说不是自己的东西就不要动。”
参加工作后,“不是自己的东西别动”这条家规成为我做人的一个信条,面对名利,总能坦然处之。
2012年,有一个到省城办事的任务,单位把经费预算好,直接打到了我个人的银行卡上。在1个月时间里,我坚持精打细算,最后,工作费用仅花了预算费用的60%。当我把剩余的经费送还给财务时,分管财务的领导高兴地说:“你这个家伙还挺抠门的。”我听着这带着“批评”的表扬话,我心里却十分舒畅。那时,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还没有出台。但我家的家规让我懂得:做人难,难在慎独,难在没有人监督的时候也要守好自己的底线。
如今,我成为一名光荣的纪检监察干部,父母和姑姑、姑父都已是七八十岁开外的老人,他们开明、健康、硬朗,恐怕都得益于这条家规吧。(湖北省枣阳市财政局监察科 肖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