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步伐的不断加快,各种无法预见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越级和赴京访事件时有发生,造成不良影响。因此中央政法委把解决涉法上访问题作为政法工作的重要内容。本文拟就如何解决涉法上访问题对涉法上访的成因、类型、当前解决上访村长问题及对策提出如下意见。
一 、诱发上访的成因
1、社会因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发生在基层的民主管理问题、下岗失业问题、贫困户困难问题,特别是反腐败问题、干群关系问题、邻里矛盾问题、司法不公问题已经成为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随着人民群众政治、文化、法律素质的提高,他们对社会不公现象的认可度降低,不满意度提高,随之而来的上访问题也就日渐显现。
2、执法部门的因素当前涉法上访所反映的问题,一部分是执法干部不当行为引起的,是不依法行政或执法违纪所诱发的。
3、接访部门的因素。个别接访部门工作人员对群众疾苦视而不见,更有的视信访为“老大难”。对接受的信访材料,只注重例行公事,不着实解决问题,属下级管辖的一转了之,属其他部门管理的一批了之,解决不了的一交了之,最后形成不了了之。致使一个问题多年得不到解决,诱发越级上访。
4、上访当事人个人因素有的上访当事人反映问题对处理结果期望过高,如未满足其要求就四处串联其他上访当事人集体越级上访。
二、涉法上访的类型
根据信上访当事人所提供的信访事实的真实性,大致可分为三个类型:
1、正当有理型。在上访活动中,大多数群众是通情达理的,是有理或部分有理的。
2、无理缠访型。确有少数人为满足个人无理要求而胡搅蛮缠,动辄越级上访,久诉不息。
3、诬告陷害型。此类上访属极个现象。他们为达个人目的,利用账务不公开等现象,无中生有、捏造夸大事实,煽动群众集体上访。
三、当前解决涉法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
1、基层部门对信访工作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到位,工作无热情,敷衍了事,形成解决设法信访工作的“三多三少”,即受理的多,得到的少;扯皮的多,着实办得少;对做好息诉息访工作缺乏信心,只是对重访查无依据。
2、信访渠道不畅,接访部门缺乏统一调度,有的一案多访,有的一案多查。既浪费人力物力,又使调查结论不一,使群众产生对政府的不信任感。
3、督查力度不足。表现为一是调查处理质量不高,结论得不到群众满意;二是立案率、按期结案率偏低;三是已有的行之有效的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
四、解决涉法上访的对策
1、基层政府部门要抓紧经济、促发展、办实事、暖人心、注实际、讲诚信、重信访、保稳定。提高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2、基层涉法信访部门接访人员要嫉恶如仇、心系窗口、情系人民、爱岗敬业、不死劳苦、公正执法,提高息诉率,使本部门处访的案件一次得到解决,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3、分流机关要强化监督,对交办案件要实行“三定六个一”,即定人员、定标准、定审理期限;交办突出一个“快”,查处明确一个“实”,结案体现一个“严”,案卷管理讲究一个“细”,答复回访注重一个“效”,总结经验落实一个“广”。对分流案件要及时分流、及时督办、及时催要结果,上下协调,相互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