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委统战部原副部长黄少雄“卖官”受贿千万判无期
来源:中检法制网 责任编辑:admin1 发表时间:2012-07-07 10:40 0

       广东省委统战部原副部长兼省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黄少雄因受贿,已于去年7月4日被判无期徒刑。”昨天,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20个贪腐、渎职典型案例。

  ■反贪

  去年查办地厅级以上干部贪污贿赂要案15人

  2011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393件1685人。侦查终结贪污贿赂案件1406件1702人。全年共查办贪污贿赂大案1231件,要案140人(含地厅级以上干部15人)。全省检察机关加大对潜逃境外职务犯罪嫌疑人劝返工作力度,积极开展追捕。全省共抓获在逃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165名,同比增长136%。

  在省检察院公布的典型案例中,有两人被判无期徒刑,一位是广东省委统战部原副部长黄少雄,另一位是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原庭长谢少清。两人均受贿千万以上。

  省委统战部原副部长黄少雄“卖官”

  黄少雄,广东省委统战部原副部长兼省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正厅级)。经查,黄少雄利用担任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兼省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036万元、港币110万元、澳币5万元。2011年7月4日,潮州中院以受贿罪判处黄少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已经追缴犯罪赃款人民币915万余元、港币100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省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唐永汉表示,黄少雄利用其职务的便利为工商界人士谋取工商联内的“官职”,多次收受贿赂。而向其行贿获广东省工商联副主席一职的“粤北首富”朱思宜只是黄少雄众多客户中的一个。唐永汉表示,黄少雄案涉及人员众多,涉案面广。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原庭长谢少清受贿千万

  谢少清,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原庭长。经查, 2001年至2007年间,谢少清利用其担任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行政庭庭长的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在处理案件、拍卖业务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110万元。2011年7月5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谢少清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脱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1年9月23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广州黄埔海关10人涉贿赂案

  肖建强,原黄埔老港海关锚地监管科科长。经查,2005年至2009年,肖建强先后担任某海关货运机检科科长、锚地监管科科长期间,利用负责验放进出口货物等工作的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牟取非法利益,收受受贿款共计人民币92.9万元及价值人民币3万元的中石化加油卡。2011年1月11日,广州海珠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肖建强有期徒刑六年。办案单位从肖建强案入手,查处原黄埔老港海关副关长邓南光受贿案等黄埔海关系列贿赂案件10件10人。

  东莞市安监局原局长、副局长同拿钱同被判

  叶碧荣,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局长(正处级);周焕华,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副处级);汪国强,东莞市民安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罗焕云,东莞市民安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经查,叶碧荣和周焕华利用担任东莞市安监局局长、副局长的职务便利,在业务承接和资质取得等方面对民安公司给与关照,收受该公司负责人罗焕云、汪国强“干股”和分红的方式给与的贿赂,其中叶碧荣收受民安公司贿赂17.5万元,周焕华收受民安公司贿赂253.15万元(其中68.75万元未遂)。2011年4月26日,叶碧荣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周焕华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汪国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罗焕云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缓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