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原海珠城管局长受贿28万元 自首后获刑5年
来源:金羊网 责任编辑:admin1 发表时间:2012-10-23 15:54 0

     今年5月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退回22万元及受贿的部分贵重物品一宗广州某环保公司单位行贿案,曝出海珠区城管局三名官员因受贿而落马(详见新快报昨日A12版)。受该案牵连的广州市海珠区城管局局长吴某庭,被控受贿他人财物28万余元。近日,南沙区法院对被告人吴某庭作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

     经审理查明,2004年3月至2009年1月,被告人吴某庭任广州市海珠区市容环境卫生局局长(正处级);2009年1月至2010年2月,任广州市海珠区市容环境卫生局局长、党委副书记(正处级);2010年2月后,任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局局长(正处级),主持该局行政全面工作,分管爱国卫生管理科、计划财务科、物业后勤服务中心。2006年至2012年4月期间,吴某庭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广州市标准环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梁某炬、总经理吴某晖经手贿送的现金和名贵物品合计21万余元;收受广州万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霞贿送的财物约4.1万元;收受广州市精雅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吴某卢贿送的现金3万元。今年5月11日,吴某庭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案发后,被告人吴某庭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退回人民币22万元,以及曾经受贿的部分贵重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