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责任编辑:admin1 发表时间:2020-07-23 15:58 0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为持续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日前,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4起典型问题:

  1.漳州市诏安县深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吴炎森,副镇长黄汉聪,经贸办主任何炜炜弄虚作假、统计造假问题。2017年至2018年间,经分管副镇长黄汉聪同意,何炜炜违反统计申报程序,要求辖区内部分项目单位虚报固定资产投资额,导致数据严重失实,造成不良影响;吴炎森对上级防范统计造假未作部署要求,对弄虚作假行为失管失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9年11月,何炜炜受到政务记过处分,黄汉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记大过处分;吴炎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政务记过处分。

  2.武夷山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杨立忠作风漂浮、履职不力问题。2012年2月至2018年3月间,杨立忠兼任武夷山市茶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在茶山综合整治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未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督促日常督查不力,组织实地走访不深入,导致辖区内出现违规开垦茶山、毁林种茶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4月,杨立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福州市闽清县法院立案庭庭长黄新星失职失责、损害群众利益问题。2018年1月,时任闽清县人民法院池园人民法庭负责人、审判员黄新星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未按法定程序核对当事人身份,错将同村同名同姓的另一人列为被告,导致法院执行出现严重错误、引发群众信访,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2月,黄新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福安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四级调研员刘旺培学风文风不实不正问题。2018年10月,福安市委巡察组巡察发现,刘旺培撰写的2016、2017年度述责述廉报告仅改动落款时间,几乎原文照抄,福安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对其进行诫勉,并责令重新撰写。2019年12月,宁德市委对福安市委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发现,刘旺培在受到诫勉后重新撰写的述责述廉报告与原报告无实质性改变,走过场、搞应付。同时,2019年10月至12月,刘旺培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所撰写的多份专题发言材料,均照搬照抄有关媒体发布的文章。2020年5月,刘旺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福建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