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14年后将4000元欠薪执结时讨薪者已死亡
来源:河南商报 责任编辑:admin1 发表时间:2012-12-12 10:51 0

 

 
 
 
昨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省高院院长张立勇把3620万元的执行款,交到40多位申请人手里。
每年岁尾开展“执行风暴”,在河南法院已成传统。这也折射出,执行仍是法院的“老大难”问题。
是什么导致了法院的判决成了一张“白条”?河南商报记者力图剖析“执行难”背后的博弈。
故事
等了14年
钱拿到了,人不在了
4500元,对一个白领来说,可能还不足一个月的工资,但对许女士来说,这是她丈夫一年的血汗钱。为了要回这笔钱,她等了14年。
1998年,许女士的丈夫老张,到县城一个建筑工地干泥瓦工,包工头承诺,工资每天15元。项目结束了,老张和工友们去领工资,但包工头不见了,手机再也“无法接通”。
从那以后,老张再不敢出去打工了,“怕又被人骗”。这笔钱成了他心里的疙瘩。三年前,许女士找到了当地法院。因为找不到被执行人,法院执行停滞不前。
直到今年12月,14年前的欠薪终于执结。许女士哭了。“您爱人心里的疙瘩能解开了吧?”记者问。她突然不哭了,低头,“他前几年已经不在了。”
数据
实际执结率不到50%
“每年都有积案,我们也着急,但很多案子连被执行人都找不到,咋执行?”郑州市高新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欢说,60%的未执结案件都是因为找不到被执行人。
王欢说,法院没有侦查权,大多依靠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但不少申请人根本不知道被执行人在哪儿。
“账户里有钱,找不到本人,还可以冻结财产。如果连钱都找不到,就真没招了。”王欢承办过一个私立学校的劳资纠纷执行案,他到银行查询时,发现这个学校根本没开账户。
这也导致法院的实际执结率较低。一位执行法官说,现在法院实际执结率不到50%,“但每年都有考核评比,这交不了差啊,年终都按90%往上报。”
“但这不算是作假。找不到人、没查到有可执行财产的案件,实在没法执行,就算到执结里了。”这位法官说。
探析
违法成本太低 被强制执行和主动履行一个样
案例
工人操作机器时压断了手指,因为不想赔钱,开着一家制品厂的老杨当起了“老赖”。
受伤工人把老杨告了,法院判令老杨赔偿6.7万元。老杨把厂转给别人,家也搬了。法院按户籍地址找过去,扑了个空。直到3年后,受伤的工人发现了老杨的踪迹。
分析
在王欢看来,诚信观念缺失、法制意识淡薄的背后,是被执行人违法成本太低。“对被执行人来说,被强制执行和主动履行一个样。只要最终偿还,即便法院去强制执行了,也没有处罚;就算拒不履行被司法拘留,最多拘留15天,根据司法惯例还只能拘一次。”王欢说,这不像刑事案件,被抓和自首最终结果差别很大。
“拒执罪”难判 法院追究刑责积极性差
案例
案子判了,但判决就像一张“白条”。不少申请执行人抱怨,对那些有钱不还、故意赖账的人,法院咋就不判刑?
一法官说,他从事执行工作7年多了,只经历过一次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一个法院一年判拒执罪的案件不超过10起。”
分析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官说,遇到有拒不履行的案件,需要法院自己搜集证据。然后法院出函,由公安部门决定是否立案。“公安自身的案件够多了,你说谁先谁后?”
“升为刑事案件的程序很难启动,法院慢慢就没有追究老赖刑事责任的习惯了。”这位法官说,刚设立“拒执罪”时,法院可以直接逮捕当事人。刑诉法修改后,为保护当事人权益,法院的这项权力被取消。
各单位联动弱,法院执行常碰壁
案例
一次到银行冻结被执行人财产的经历,让郑州市中原区法院执行局一队队长史红旗记忆犹新。史红旗说,到银行后,值班经理让他们排队。排队期间,他看到银行工作人员给被执行人打了电话,等轮到他查询账户时,被执行人的存款刚刚转移。查被执行人联系方式时,通信运营商不让查,说是客户隐私。
分析
史红旗说,银行通风报信的行为已经违法,但如今网银越来越发达,转移财产规避执行让法院很头疼。
他很羡慕广东的“点对点联动查询系统”,当地法院和银行、证券、工商、税务、房管等单位建立了联动体系,在法院搭建了查询平台。
“法官打开电脑就能查到被执行人的存款、房产等信息。”史红旗说,信息联网后执行效率提高了。
建议
设立“执行110”
能像报警一样举报“老赖”
“法院也设有执行举报电话,但热线不热。下班时间、节假日没人接,这正是老赖最经常活动的时间。”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华阳说,可以借鉴南京等地的做法,设立“执行110”24小时值班热线。
“申请执行人或知情人发现老赖行踪或财产线索,就像报警一样,可以立即打‘执行110’,法警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开展执行。对执行工作不满,也可打电话投诉。”李华阳说,这个号码必须是简单易记的短号,方便所有市民拨打。
早日出台《强制执行法》提升执行效率
法官王欢说,执行有了单独的部门(执行局),但立法还没跟上。“执行的规定现在还都算在民事诉讼法里,这不合适。”
王欢说,《强制执行法》2000年就开始起草,至今没有出台。若能出台,不仅是对法院执行工作的鞭策,还能加大执行力度。“草案里说,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的,法院的司法拘留最长期限由15天提高到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