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9日上午,辍学少年冯晓强在副检察长雷振丽、未检科长孙会丽的陪同下,回到了狗台乡中继续他的学校生活。这是灵寿县检察院在开展社会闲散青少年关爱帮扶活动中,所帮扶的其中一名少年。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闲散青少年教育管理,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灵寿县检察院联合县综治办、共青团灵寿县委共同开展了社会闲散青少年关爱帮扶活动。活动自2015年10月份开始,分为调查摸底、分类建档、实施帮扶三个阶段。活动中,该院坚持“以人为本、因人施策”的原则,多措并举,帮助他们融入正常社会生活。在调查摸底阶段该院结合团委、教育局及各乡镇对全县范围内的社会闲散青少年进行了摸底,并准确掌握了他们的个人信息、家庭及现实状况,建立了社会闲散青少年信息库;在分类建档阶段,根据每名青少年的具体情况、现实需求和个人意愿,建立档案并发放“爱心卡”,确定帮扶责任单位、帮扶举措及联系方式;在实施帮扶阶段通过争取教学资源,开展法制教育,进行就业指导,建立维权中心,开展心理疏导等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关爱帮扶行动。
冯晓强就是此次活动收益的青少年中的一员。他今年15岁,灵寿县狗台乡人,初中一年级辍学后,受一些社会闲散人员影响,混迹于社会,形成不稳定隐患。该院在了解情况后,及时和冯晓强及其家长取得联系。在征求其本人及监护人的帮扶意愿后,该院干警多次入户对他进行了一对一的法制教育和心理疏导,并要求其父母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同时,积极同县教育部门沟通,最终帮助冯晓强重新回到学校读书。据悉,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已先后帮助5名少年重返校园,开展法制教育60余人次,心理疏导20余人次,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岗前培训3次,帮助13人就业。
王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