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政检察宣传月”活动开展以来,灵寿县检察院以两个诉讼法和两个监督规则为宣传重点,紧扣主题,制定宣传计划,采取有力措施,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宣传,取得了良好实效。
自行印制宣传材料。该院自行印制了《民事行政检察“十问十答”》、民事行政申诉指南等宣传册,包括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基本职能、受理条件、监督方式和程序、申请监督需要提交的材料等内容,为广大群众送上一份“民事行政检察一册通”。
搭建法律宣传、咨询台。该院在行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搭建法律宣传、咨询台进行宣传。5月25日、6月3日,在主管检察长的带领下,民行科会同其他科室干警走上街头,分别在该县文体广场、牌楼广场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以及现场解答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进行全景式展示。活动中,共向群众发放民事行政检察“十问十答”、民事行政申诉指南等宣传材料4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现场解答30余人次。灵寿县电视台对该活动进行了跟踪报道。
借助微博、微信新媒体优势开展宣传。一是该院制作了《灵检民事行政检察篇》,在灵寿县检察院微信公众平台上积极宣传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职能,对如何向民行部门申请检察监督、申请检察监督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一一解答,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二是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进行宣传。该院选取了以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两个案例,开展普法宣传、讲解,提升了民行检察工作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了民行检察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