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6日,河北省妇女联合会对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先进单位和先进集体予以了表彰,由于赞皇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工作中的突出表现被河北省妇联授予了“河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
近年来,赞皇县检察院公诉科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探索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对妇女儿童的保护。
一是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行为、注重对涉嫌犯罪的妇女及成年人的关爱,维护妇女、儿童的生命健康权。对强奸、伤害、抢劫等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做到快审快诉,依法严厉打击。在办理这些案件时,对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嫌疑人,积极与司法机关协商实行法律援助,让他们能及时得到律师的帮助。在提起公诉时,根据社会调查情况及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对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被告人,建议法院适用缓刑。
二是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通过送法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开展法制宣传,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专项整治等措施,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是实行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制度。在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无法到场或者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从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或者基层组织中挑选一名合适成年人作为临时家长陪同涉案未成年人参与讯问,并协助开展涉案未成年人的心里安抚和思想帮教工作。在审查起诉阶段未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未成年受害人她们都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
四是建立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将拟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卷宗等相关材料装订成册,加密保存,不予公开,存入专门建立的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库,专人负责,执行严格的保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