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8日上午张某某(系某大学大三学生)上网时碰到中学同学石某某,二人在网上谈好张某某将自己的手机卖给石某某,并约定晚上见面看手机谈价钱。张某某下午逛街时碰到另一名中学同学马某某和他的朋友刘某某。三人寒暄了一会后,张某某就提议晚上把石某某的钱抢走。得到张某某和刘某某同意后,三人就开始着手准备抢劫的事。因石某某和张某某、马某某均是中学同学,怕抢劫时被石某某认出,三人去药店买了一包口罩,后约好晚饭以后再商量怎样抢,就分开各自回家了。
晚上大约7时许,三人碰面以后,打车去了石某某上网的百度网吧对面后就开始商量抢劫的事。张某某提议,由他把石某某约出来,并约在一中门口见面,由马某某和刘某某负责实施抢劫。因为一中和百度网吧中间有一条小巷,小巷里没有路灯,一方面便于抢劫,另一方面虽然难走一些,却是从百度网吧到一中最近的一条路,如果走大路要绕一个大圈,张某某推测石某某会走小巷去一中,因此约石某某在一中门口见面,马某某和刘某某在小巷里动手抢劫。商量好后,张某某联系好石某某就躲在了百度网吧附近,马某某和刘某某就去了小巷里准备抢劫。石某某从网吧出来后,并没有像张某某推测的那样,从小巷里走,而是走的大路。张某某看到石某某走大路后,立即找到马某某和刘某某重新商量对策。张某某提议一会他和石某某见面假装谈不拢,再一块从小巷里过来,到时候抢的时候连他一块抢,抢他的时候一定要抢真一点,不能让石某某起疑心,商定后张某某就赶去一中和石某某见面了。时间不长张某某带着石某某过来了,马某某就上前“控制住”张某某,并从张某某身上“抢走”200元钱,一旁刘某某和石某某已经打在了一起,见状后马某某帮助刘某某一块抢走石某某1400元。后马某某和刘某某逃走。石某某报警后,“一块被抢的”张某某还堂而皇之的和石某某到公安机关做了笔录。
但最终还是应了那句话: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目前张某某、马某某因抢劫罪已被采取强制措施,刘某某也被上网追逃。
赞皇县人民检察院 张政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