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郓城县院“四个三”扎实做好检察宣传工作
来源:未知 责任编辑:admin1 发表时间:2014-10-30 16:40 0

 

近年来,山东郓城县院将检察宣传工作作为弘扬检察干警精神风貌,努力提升检察形象的重要载体,突出

检察特色,拓展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唱响主旋律,传递好声音,释放正能量,新闻宣传工作取得明

显成效。2011年被山东省院评为“全省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2012年、2013年连续两年被检察日报社

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连续三年被郓城县委评为“新闻报道和对外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一、建立三项机制,激发宣传工作活力
一是建立目标量化机制。年初将全年宣传工作予以量化分解,责任到各部门,科室正职为本科室宣传工作

第一责任人。同时每个科室确定一名新闻通讯员,及时提供本科室亮点工作和新闻线索,保证了宣传部门

与各科室之间的信息互通,改宣传部门“独唱”为全院“大合唱”,形成全院大宣传工作格局。
二是建立督察通报制度。将各科室完成宣传工作情况纳入院督察工作范围,每月由宣传部门做出统计,对

因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导致宣传工作滞后的,在每月工作例会上予以通报批评。
三是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制定了《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奖惩办法》,年终对检察宣传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对

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专项通报表彰;对完不成宣传任务指标的部门取消当年集体和个人的评先选优

资格。
二、加强三方面沟通,把握宣传主旋律
一是加强与上级院宣传部门的联系,上下联动。在“五进两服务”大走访、“看得见的正义”、“公正司

法为人民”等专题宣传报道活动中。注重与省院记者站、市院宣传处沟通联系,共同策划选题,制定宣传

方案,大力宣传检察机关在公正执法、服务民生、提升队伍素质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效,产生了一批高质量

的检察宣传作品。《检察日报》“亮点”专栏刊发该院的稿件《说实话开短会新年新风扑面》。
二是加强与地方党委的联系,内外结合。与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等主管部门建立联系机制,勤汇报、

多沟通,准确领会宣传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将检察宣传纳入县委宣传总体布局。2013年“六一”

期间,与县委宣传部共同策划,对该院联合教育部门开展的“关注师德师风、加强检察监督、保护祖国花

蕾”活动进行了集中宣传,齐鲁晚报、菏泽电视台、大众网等省、市多家媒体均以大篇幅报道这一做法。
三是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协调互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积极主动与省、市媒体进行沟通联

系,把握宣传热点,适时邀请新闻媒体记者为干警讲授写作知识,建立了相互理解、信任和支持的友好关

系。在省院部署的“五进两服务”活动中,该院作为基层院唯一代表在全省会议上发言后。他们将这一新

闻素材及时通报给市、县两级电视台,并邀请电视台记者来院采访,该院活动的经验做法被菏泽市电视台

《新闻联播》、郓城电视台《新闻专题》栏目播放。
三、依托三个平台,拓宽宣传渠道
一是依托报刊等传统平面媒体。注重在《法制日报》、《检察日报》、《山东法制报》、《菏泽日报》等

党报和系统内主流报纸上的检察宣传,巩固传统宣传阵地,号召大家通过各种方式,发挥个人的各种人际

关系积极写稿投稿,2013年被《法制日报》采用2篇,《检察日报》采用  篇,《齐鲁晚报》采用  篇,

《菏泽日报》采用  篇。
二是依托电视台广播电台等电视媒体。主动向广播电台、电视台提供拍摄素材,共同编发新闻、制作专题

宣传片,扩大了检察宣传的深度和广度。2013年共发表广播电视新闻60篇,其中被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栏

目播发新闻1篇,被山东广播电台、电视台采用稿件17篇。
三是依托网络系统等新兴媒体。利用网络媒体覆盖面大、信息传播快、社会影响广等特点,加大网络宣传

力度,开设了官方微博和网站,紧紧抓住正义网、新华网、大众网等网络宣传阵地,大力开展网上宣传,

提高了检察宣传的时效性,扩大了检察宣传的社会影响力。2013年共在省级以上网络媒体发表稿件141篇


四、围绕三个重点,全方位做好宣传工作
一是围绕检察职能,突出对检察业务的宣传。在《法制日报》《检察日报》《山东法制报》刊发案件报道

,并邀请《法制日报》《检察日报》记者到该院进行采访,积极宣传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追捕、追诉工

作成效和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成效,展示检察工作的新业绩。
一是围绕服务民生,突出对创新亮点的宣传。积极挖掘在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保障民生等方面的新经验新

做法。该院在办理一污染环境案时,积极服务生态郓城建设,依法提起全省首例环境公益诉讼,为国家挽

回经济损失35万元,受到群众称赞。高检院《正义网》头条,《山东广播电台》新闻联播栏目进行了报道

,《齐鲁晚报》《大众网》等多家媒体进行转发。
三是围绕队伍建设,突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以业务骨干和中层干部为宣传目标,树立了爱岗敬业、办案

能手、文字材料等多个层面的先进典型,并注重总结事迹,着力培养,邀请电视台、县委宣传部来院采访

,多渠道宣传报道。刘玉莲、李雪峰等同志先进事迹先后被《中国纪检监察报》、市县电视台、大众网等

媒体刊播,树立了检察干警的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