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活动以来,公诉科始终坚持“学习引导、细节控制、监督制衡”四个细节,不断强化对执法办案的监督管理,有力地提升了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
坚持学习交流,提升规范执法素能
结合干警大讲堂、网络交流等形式,通过自学、集中学等形式,加强干警对法律法规和上级院办案规定的学习,促使大家养成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按流程办案的良好习惯。同时,开展执法规范化培训、新刑(民)诉法学习考试以及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活动,使大家熟练掌握执法行为规范,努力实现检察队伍由经验型向素质型、由学历型向能力型转变。
坚持细节控制,夯实规范执法根基
严格按照《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的各项要求,根据公诉科的实际工作情况,进一步实现执法规范化。针对工作中发现的空白区、模糊区,建立案件讨论制度,做到疑难案件均讨论,复杂案件均研究,针对法律规定的不建全,及时做好法律建议,把握案件办理的细节,夯实规范执法的根基。
坚持监督制衡,提升办案质量
一是强化内部监督。首先开展自我纠查、自我改正活动,自己发现执法中的不规范问题并及时改正,防止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其次在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加强与案件管理部门、纪检监督部门的交流与合作,将案件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
二是接受外部监督。努力健全外部监督网络,定期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征询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深化检务公开。将诉讼程序、诉讼期限、办案流程、案件处理、办案纪律等信息通过网站查询、检务公开栏张贴、印发法制宣传小册子等形式供相关当事人查阅,接受群众监督,提高执法办案的透明度。
灵寿县检察院 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