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民
2011年12月17日下午4时左右,市民
对此,被告方徐州交巡警支队九里大队在答辩状中称,这条路为全线禁停路段,而且当事人的车停在距公交车站台不足30米的非机动车道上,驾驶人不在现场,所以他们的处罚证据充分。经过法院调查,这次处罚没有问题,但是双方仍旧存在争议。
任经华说:“《道交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也是一个弹性的规定,只要不妨碍他人通行,并没有强制性的,什么情况下是妨碍他人通行,什么程度是不妨碍他人通行,就需要交巡警执法部门执法中理性把握,双方争议就在这个地方。”
媒体在街头随访发现,几乎所有的车主有过违停处罚,多数人表示理解交警的处罚管理措施,但仍有更多的呼声“执法需要人性化”。据统计显示,2008年徐州市的汽车保有量仅有29万多辆,五年后汽车保有量已经超过130万辆,于是市区停车位“一位难求”难题也在凸显。
对此,江苏师范大学法律系副主任、法学博士张振峰说:“深层次的问题是政府面对汽车时代的到来没有做好准备。汽车保有量越来越多,汽车停车泊位非常少,导致司机没有地方停车不得不违法停车。这种现象不是个人和交警机关能解决的,是一个城市面临宏观综合的问题。
张振峰指出,治理城市违章停车,停车场规划建设和交警管理措施缺一不可,同时也需要车主对驾车行为有所改变:“到市中心去我们尽量不开车,坐公交车也是环保的体现,老百姓对自己的驾车行为也要做出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