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河北省住建厅获悉,住房城乡建设部已制定出台了《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将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悉,我市已对住房保障对象设置专项档案管理,并率先建立起了公共保障房信息管理系统。
该办法规定,住房保障档案分为住房保障对象档案和住房保障房源档案。住房保障对象档案指正在轮候和已获得住房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或者个人的档案材料;住房保障房源档案指已分配使用的保障性住房的档案材料。住房保障对象档案按照“一户一档”、住房保障房源档案按照“一套一档”的原则进行归档管理。
办法要求,各级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建立住房保障档案信息利用制度,利用住房保障档案信息,为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分配、复核、退出等管理工作服务,为房屋管理、使用、维护提供依据,为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供支持。住房保障档案信息公开、利用和查询中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保密规定。
据了解,目前我市住房保障对象档案管理已实行了“一户一档”,同时住房保障房源实现了“一套一档”。每一个保障户都有着一套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其中包括保障资格申请表、收入证明、住房证明、身份证明、户口页等资料,同时,房源档案具体到了房源的详细地址、面积、户型,以及租赁档案台账等全套资料。
“我市住房保障档案电子档案已经录入,并建成了石家庄市公共保障房信息管理系统。”据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0年开始录入电子档案,同年就实现了保障资格通过软件系统审批;2011年达到了资格审批和房源分配的双双利用;今年又把公共租赁住房也纳入到了电子软件系统管理中,成功实现了“两房并轨”的系统整合、数据共享,这种对住房保障档案信息的一体化利用在河北乃至全国都是比较领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