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赞皇检察院监所科坚持“六勤”措施,确保了监所检察工作质量不断提高,连续十年实现了无超期羁押。
一是“勤查看”。即,每天要在看守所查看:在押人员有无增减,办理收押和释放的手续是否齐全、合法;看守所带班领导、看守所值班干警是否到岗到位,依法处理当日发生的事务;到监区内外查看武警战士是否上岗到位,忠于职守;监内外有无违禁物品,食堂、环境是否安全、卫生;监室内在押人员有无异常现象;办案人员、律师是否有违规提讯、会见现象。一经发现,及时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纠正。
二是“勤了解”。经常向看守所领导和监号干警了解监管教育、安全防范等情况;在对在押人员谈话教育时了解其本人和同监室人员的思想及改造情况;从有关单位反映了解看守所的执法情况和武警战士执勤情况,以便有针对性地调查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三是“勤检查”。驻所检察干警要经常深入“三大现场”进行检查,并有重点地对看守所执法、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违法情况及时提出纠正意见,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四是“勤登记”。驻所检察干警每天应规范、具体、真实地记载检察日志,并将在押犯变动、案件诉讼情况及时输入监所信息管理系统,杜绝超期羁押。同时向有关单位提出的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催办案件等情况及时登记入册。
五是“勤汇报”。坚持定期、不定期向科室负责人、院领导汇报驻所检察情况,做到重大问题或事故先口头或电话汇报,再书面汇报,力争当天发生的事情当天报告结果。
六是“勤总结”。对在驻所检察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要及时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有关部门。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