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社会和媒体关注的田元朴被撞案已审理终结
来源:中检法制网(河北) 责任编辑:admin1 发表时间:2012-09-07 08:46 0

     基本案情:2011年8月10日18时30分许,被告人王清贤驾驶冀AL4102号货车沿393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至175KM+50.6M处时与由北向南横穿公路的被害人田元朴相撞,造成田元朴受伤(经鉴定属重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被告人王清贤弃车逃逸。经赞皇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人王清贤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2011年11月17日,接到公安机关报送的案件材料后,院党组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案,要求在最短的时间内高质量的结案。办案人员放弃周六日休息时间,加班加点、仅用一星期的时间就完成了审查案卷、提讯被告人等全部审查起诉工作,于11月25日移送法院提起公诉。现该案已审理终结,因肇事者王清贤赔偿了被害人田园朴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田园朴法定代理人的谅解,法院酌情对肇事者王清贤从轻处理,判处王清贤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二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