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全、细、精” 搞好案管工作建设
来源:赞皇县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admin1 发表时间:2014-10-17 11:01 0

 

近日,为统一规范案件管理、强化内部监督、推进检务督察,赞皇县检察院逐步形成了“全、细、精、”

的案管工作方针,不断提升案件质量,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案件监管力求“全”,全面完善提高案件管理水平。依靠案件办理监管平台、法律文书监管台账、涉

案款物监管系统,实现案件全面监管。对各业务部门的案件办理进行全程跟踪、预警,及时发现办案中存

在的问题并采取多种形式,督促相关业务部门及时纠正,建立法律文书监管台帐,加强对法律文书的监管

,法律文书全部由案管办统一打印,并对法律文书打印份数予以备案登记。通过对涉案款物监管系统及法

律文书签批流转的监管,全面监管涉案款物扣押、冻结、移交、处理的全部流程,加强对涉案款物管理工

作的监督,从而推动了案管工作的开展。
    二是案件质量评查力求“细”, 细致完善提升案件管理质量。案管办采取日常评查、随机抽查相结合

的形式,对全院办理的案件进行质量评查。案件质量评查要对执法程序、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案件定性

、法律适用、文书制作、涉案款物以及案卷装订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评查,详细列明案件承办人使

用法律条款不正确、法律用语不规范、装订的卷宗材料缺失、办案不同步等方面的不足,并帮助承办人制

定整改措施由案管办监督整改。努力做到程序监督与实体监督并重、监督检查与督促整改并行,建立了完

善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进而推进了案管工作更有效的进展。
    三是案情数据分析力求“精”,精准无误提高案件管理质量。细化分析调研项目,对各业务部门的案

件数据、案件办理情况等信息进行汇总与分析,对于案件质量问题及时分析总结,查找规律、分析原因,

对办案过程中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定期反映在《案件质量分析报告》中,对案件承办人形成针对性引

导,提高干警执法水平,减少案件办理过程中的不足,同时对各项业务工作提出对策和建议,再而对案件

管理工作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