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其其格 范德银/通讯员刘向前)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检察院日前成立职务犯罪立案评估委员会,根据需要对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立案前评估。评估范围主要是上级院交办及交办下级院的案件、要案、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对评估范围内的案件,初查结束需提请立案的,由相关院或部门向召集人提请,由召集人组织评估委员会成员对所查案件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罪名、证据是否达到立案标准进行评估。目前,该院已对自治区检察院交办的两起涉嫌行贿案件进行了立案评估。
作者:其其格 范德银 刘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