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沙河交警连夜追索真凶
来源:检察风云中西部通联总站 责任编辑:admin1 发表时间:2015-11-20 10:41 0

    2015年11月16日21时许,邢台市沙河交警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报警称:在沙河市南石线上关村路口处,一辆面包车撞倒一位行人后逃逸,请派民警迅速勘查现场。
    警情就是命令,事故科值班民警王少峰、张强接到指令后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伤者已送往沙河市中医院救治。随后事故民警对现场进行了仔细勘察,在现场发现了肇事面包车撞击行人时遗留的少量保险杠碎片和后视镜。与此同时,事故民警接到中医院通知:被撞伤者因抢救无效死亡。得知此情况后事故民警立即将事故情况进行了上报。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杨涛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小组,连夜召开专案会议,详细分析现有线索,杨队长指示,不能放弃现场遗留下的任何蛛丝马迹,找到案件的突破口,要在最短的时间内侦破此案。
    事故民警根据现场目击者叙述的车辆逃逸方向,对事故发生地以东的主干道和各个大小路口的监控进行调取和实地排查。当实地排查至现场15公里(李家庄小路口)处发现地上有掉落的保险杠碎片,在掉落碎片的地点前方就是南石线与邢峰线交叉口的监控区域。通过对掉落的碎片位置分析,事故民警推断肇事司机为躲避监控已通过李家庄小路口向李家庄村内逃窜,所以极有可能是本地人,对事故周边的道路和监控位置掌握的十分清楚。为此,事故民警改变了侦破思路,对事故发生前的路段监控进行了排查和分析。在排查至现场以西的柳泉村路口监控视频时发现了一辆车牌照为冀EPM235的红色面包车有重大嫌疑。随后,通过网上系统调取了该车辆信息,显示登记车主刘某红,地址为沙河市白塔镇前井村。随即办案人员对此登记地址和车主进行了核实,在凌晨3时40分赶至刘某红所住的前井村后发现家中大门已锁,事故民警在其家门口蹲守至早上8时,待家中开门后在对车主刘某红进行了盘问,经盘问得知,昨天晚上驾驶冀EPM235红色面包车的司机是其儿子刘某。在家中找到刘某,刘某对16日晚9时驾驶冀EPM235红色面包车在沙河市上关村路口撞伤行人的事情供认不讳。事故民警立即对刘某进行了依法传唤,对冀EPM235红色面包车进行了依法扣留。
    经过沙河大队事故民警的连夜奋战,一起恶性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历经12个小时成功侦破,等待刘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姜海燕 赵思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