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职务犯罪预防的预测分析及救济对策
来源:中国职务犯罪预防网 责任编辑:admin1 发表时间:2016-05-19 11:30 0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的召开,党和政府将反腐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开启了反腐法治化、制度化的新篇章。与此同时,职务犯罪案件层出不穷,据统计全国检察机关3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19872件160656人。以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检察院为例,2013年以来,该院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7件33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9件25人,渎职犯罪8件8人。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刻不容缓。
  一、职务犯罪预防的预测分析
  结合当前反腐败工作形势和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特点,该院对今后一个时期的职务犯罪变化趋势进行了预测分析。
  (一)土地征迁和工程建设领域将是职务犯罪高发风险区
  征地拆迁由于涉及部门多、环节多,基层组织事务管理上愈加复杂多样,特别是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过程中,部分基层干部手中权力看似小,实则大,且不易适时监督,因此形成了腐败的土壤和温床,这给腐败分子造成了可乘之机。另外,随着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一大批投资项目将陆续开工,一大批重要基础设施将陆续建设,届时,必定有大量的资金涌入。特别是在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管理人员、建设单位和业主等群体中,不能排除一些意志薄弱者,可能受利益的驱动而铤而走险。
  (二)专项资金领域职务犯罪形势依然严峻
  近年来中央通过财政下发到地方的专项资金补贴政策种类繁多,包括农林水利、土地流转、环境保护、科教文卫等,覆盖面非常广。基层组织可支配资金增加,惠民政策和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不够透明和严密,加上基层民主管理与监督工作相对薄弱,专项资金领域的职务犯罪在一定时期仍将易发多发。
  (三)行政执法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将继续蔓延
  近年来,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呈现出大幅增长的趋势。一些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利用职权,凭借行业垄断地位等有利条件收受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行政执法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而且缺乏监督,一些基层执法部门管理混乱,给少数行政执法人员以可乘之机。类犯罪社会危害性较大,严重损坏了行政执法声誉,玷污了行政执法部门的廉洁,影响了群众对政府部门的信任,动摇了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公信力。
  (四)贿赂犯罪手段具有多样性、隐蔽性
  随着财经纪律、监管制度的不断完善,贪污、挪用公款等传统贪占型职务犯罪更加隐蔽,而权钱、权权、权情交易型贿赂犯罪由于风险低、易操控已成为职务犯罪的主要形态,并且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犯罪的贪婪性、欺骗性、危害性更加严重。办案发现,权钱交易无孔不入,渗透到各个岗位和环节。
  二、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和建议
  在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腐败的同时,大家更应该注重预防职务犯罪。
  (一)坚持和完善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依法惩治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
  坚持有案必查,做到有腐必惩,形成惩处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作为基层检察机关,要坚持把打击的方向对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集中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行动。突出查办涉案金额大、涉案范围广、涉案人员多的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以法律的威慑来警醒和遏制职务犯罪行为的滋生和蔓延。
  (二)开展社会化大预防,净化社会环境,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
  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重视和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深入推进预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畅通诉求渠道,平等协商对话,切实深入基层,维护群众权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落实各项综治维稳措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使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人士形成共识,强化法律意识和廉政建设。深入社区关心群众生活,了解群众需求,维护社会稳定,减少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和防控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三)注重制度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同步监督
  要从制度建设层面进一步加强预防腐败工作,围绕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群体,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
  1、针对征地帮扶资金的案件多发的问题,建议加强对各类政府专项补贴资金的管理使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各类政府专项补贴资金的管理,定期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2、针对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建议规范村干部从事公务的管理:一是明确受委托公务的范围。对当前村级组织受委托从事公务的情况进行梳理和规范;二是建立培训机制。针对村干部人员少、对口部门多的情况,根据村干部负责条线的不同,定期开展集中专业培训,提高其从事受委托公务的能力。三是开展必要的廉政法制教育。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帮助村干部提高法律认知水平和廉洁意识。四是落实匹配的监督措施,村干部受委托从事公务,履行的是政府职能而非村民自治事务,需要相应的监督手段予以保障。
  3、针对工程建设领域案件易发多发的趋势,提出如下建议:首先对征地拆迁实行“阳光”操作。全面推行公示制度,将拆迁政策、拆迁补偿情况通过适当的形式进行公开。补偿费的发放由负责拆迁的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将补偿费直接存入农户的银行账户,防止补偿费来源多渠道造成的管理混乱。其次建立对重点工程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同步介入机制。工程建设投资大、周期长、牵涉广,是职务犯罪高发领域。在项目启动之初,组织纪检监察、检察、审计、财政等单位进行实时跟踪监督,开展同步预防,制定预防措施,对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内部防控机制,保障政府投入资金的安全。
  (四)坚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工作,有效降低商业贿赂犯罪行为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是检察机关向社会公众和有关单位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的平台,以达到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的。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其意义在于利用检察机关在查办案件和执法活动中生成的信息所蕴涵的预防价值,增加行贿犯罪的成本和风险,不但对来查询的企业和个人有服务作用,而且对于潜在的行贿犯罪具有强烈的警示作用,很好地净化地区的市场经济环境,有效地降低商业贿赂犯罪行为。

作者:韩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