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皇县院快速办理火车站广场点火案件维护社会稳定
来源:中间法制网(河北) 责任编辑:admin1 发表时间:2012-12-06 10:26 0

2012年7月21日早上5点多钟,郜副芹、刘金妮带着准备好的汽油、棉被、上访材料等物品,坐车从赞皇县马家庄村到石家庄市火车站。大约9点多钟,二人在石家庄火车站广场将随身携带的约20升汽油倒在棉被上点燃,引起多名围观的群众。这时郜副芹和刘金妮就开始向围观群众发放上访材料。大火一直烧燃了20多分钟,公安民警赶到后采用多种方式才将大火灭火, 二人的行为造成火车站广场多人围观聚集,秩序严重混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2012年7月26日案件移送到赞皇县人民检察院后,领导高度重视,指出:现在正是十八大召开前的关键时期,维护稳定是压倒一切的任务,郜副芹、刘金妮二人的行为已经造成了很恶劣的社会影响,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因此,安排专人负责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我院仅用一天时间就将案件办理完毕,移送法院审理。目前,该案已审理终结。郜副芹、刘金妮二人因犯寻衅滋事罪被赞皇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和三年。至此,震惊全市的“7.21”火车站广场寻衅滋事放火案成功办结。

该案的快速办理,体现了检察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决心和力度,给那些妄图在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夕滋事闹事的非法上访人予以震慑,更为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