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一安置房小区被倒卖 沉陷区居民苦等无果
来源:各地新闻 责任编辑:admin1 发表时间:2012-12-27 09:35 0

 

     双鸭山12月27日消息(记者白宇 肖源)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有黑龙江双鸭山市的采煤沉陷区居民向记者反映,他们在两年前就向当地有关部门缴纳了每户8000元的安置房预购款,得到了换房的承诺,到现在,安置房还了无音讯。记者调查却发现,部分本该属于他们的拆迁安置房却被“偷梁换柱”倒卖。

两年前就交了安置房预购款 居民至今仍住沉陷区

2012年12月26日,黑龙江双鸭山,室外最低温零下26度。岭东区新华社区九一楼的楼道内,装满煤渣的编织袋一袋一袋、拾级而上地排列着。敲开一户人家的门,感觉不到一丝的暖意。因为停止供暖,暖气底下的南瓜和白菜已经结冰,暖气后面的墙就像一台久未除霜的冰箱内壁被一层白霜严严实实地包裹着。墙体的裂缝清晰可见,窗户上蒙着不太透明的塑料布。

居民:不给我们供热了,每月给500块钱的电费补贴,让我们点电暖气,就咱点个电暖气也不管用现在,所以咱全都烧炉子,上水也冻了,下水也冻了,上卫生间也不方便。水是政府给送,一个礼拜给送两次,像我家楼上老弱病残的,他谁给他拎?!

据2008年8月双鸭山市信访办公室的文件记载,九一楼此前的地面下沉是由于当地煤矿采空区所致,建议将该楼列入棚户区改造范围,文件右上角签有市领导的批示。2008年10月双鸭山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办公室发布文件中则记载着“在棚户区改造工程中,统筹安置沉陷区受损的A、B级住宅居民,全部纳入尖山区长安社区集中安置。”这让采空沉陷区居民似乎看到了希望,但事实上,希望却难以照进现实。

宝山区沉陷区居民陈适州:由于沉陷,房子受损越来越严重,就不能住了,大家就强烈要求脱离危险区,要求尽快入住、上楼。2010年,就答应我们上楼了,每家每户交了8000块钱安置房预购款,一直到现在也没有上楼。

居民们提供的收款收据上盖有“双鸭山市采煤沉陷区治理办公室”的公章和“安置楼房款”的专用章,据当地居民介绍,在双鸭山已经缴纳了安置房预购款但至今无法入住新居的家庭大约有3000户,原来的危房被拆扒后,他们只能借房或租房居住。

岭东沉陷区居民张淑荣:这3000户当中,我们岭东的大部分房屋都已经扒了,现在我们就属于没有家。

依然住在危房中的居民这样告诉记者:地面也裂、棚也裂、墙也往外闪。屋里边,墙山和墙体都裂缝了,宽度达到5-8厘米,都用棉花套子塞完以后再用泥抹上,顶棚裂了以后,用盖蔬菜大棚的薄膜给钉上,要不就没法住了。

在岭东区红旗社区杨香云家,一盏特殊的电灯吸引了记者的注意,这盏电灯不是悬在房顶上,而是安在了地上挖出的坑里,电灯不分昼夜的亮着,灯光烤着的是地底下的自来水管道。

记者:装这个灯是干什么用的呀?

杨香云:烤这个水管子,怕它冻呀。

记者:这是外头进水的水管子是吧?

杨香云:对呀。要不就冻了,进不来水了。

记者:在屋里也戴帽子呀?

杨香云:透风,太冷了,这不都裂了嘛,外屋底下都冻脑袋呀。

岭东红旗社区居民林福江家的房子多处裂口、四面透风。一张写有“预分”字样的小纸条在他看来就是8000块钱换回的全部。

林福江:交了8000块钱就抓了一次阄,就是空号,啥都没有,8000块钱就买这么个纸条。

当地官员否认存在预购房款 强调只是“保证金”

据当地居民介绍,在双鸭山已经缴纳了安置房预购款但至今无法入住新居的家庭大约有3000户,原来的危房被拆掉或无法入住后,他们只能借房或租房居住。从2010年开始,他们多次向双鸭山有关部门反映过问题,但至今还是未能住进新居。

昨天下午,双鸭山市采煤沉陷区治理办公室副主任张明军接受记者采访表示,2004年开始的沉陷区改造把受影响最严重的C、D级的危房拆迁安置完后,A、B级的房屋一直还留在沉陷区范围内,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年还算好一些的房子现在已经无法居住。2010年,生活在A、B级危房中的约3000户居民向市沉治办缴纳了每户8000块钱。收款收据上虽然盖有“安置楼房款”的专用章,但张明军强调,这个钱是保证金。

张明军:8000块钱是交保证金,不可能说你交8000块钱就能分你房子了。就是保证你要的户型,抽的楼层,别到时候你抽个七楼你再不要了,你要不要了,这8000块钱就不还你了。

记者:这个保证金是说沉陷区的居民要保证一旦抽到了房子,他们必须要?

张明军:对对对。

记者:并不是说政府有关部门向沉陷区的老百姓保证说一定会有房子有给你们,是这个意思吧?

张明军:对。但是原则上也应该是100%安置人家。

张明军介绍,双鸭山市委市政府对沉陷区房屋改造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先后开工建设了南小市16、17号地段和博爱园等沉陷区安置小区,但因为资金不足,拆迁难等问题,工程进展被延误。

调查发现部分安置房被倒卖 可走“拆迁安置”手续

按照张明军的介绍,这些市民之所以没有办法住进安置房,是因为安置房资金不足,没有完工。但记者在采访中却发现,有人竟让“偷梁换柱”把安置房卖给毫不相干的人,

调查中,双鸭山当地报纸上的一则卖房广告吸引了记者的注意,广告上所说的房源正是双鸭山采煤沉陷区的安置小区——南小市16、17号地段和岭东博爱园。刊登广告的王先生告诉记者,从他手里买已经盖好的现房要比市面上便宜不少,整套手续都按拆迁安置的做。

王先生:南小市的16、17号地段的,也都是沉陷区地段。他那售楼处是2650一平方往外卖,我卖呢,给我2000。

记者:这也是走沉陷区的那个房子?

王先生:对对对。

记者:那我跟谁签合同呢?

王先生:他是有个双鸭山市采煤沉陷区安置协议单,给你这单子,完了楼号,几楼几号是你的,你拿着这个单子等将来领房照就行了。

记者:就等于我原来的房子就是沉陷区的房子是吧?

王先生:对对对。要不你就不享受这个待遇。

这个自称手里有房源的王先生还表示,如果记者想买期房,还可以得到租房补贴。

记者:明年的房子你也能给搞到呀?

王先生:对对对对,而且还给你租房费。一平方5块钱。

记者:为啥呀?

王先生:你看他没安置你,给你动迁了,就得给你租房的钱呢。

记者:就是整个按拆迁户那套手续走是吧?

王先生:对对对对,全按正规手续走。

家住双鸭山市岭东区的于女士向记者出示了以自己儿子名义签署的《房屋拆迁协议书》等全套手续,据拆迁协议记载,“经岭东区政府与市沉治办研究决定对岭东区东升社区部分沉陷区居民房屋进行拆迁改造,乙方被拆迁房屋位于岭东区东升社区。乙方拆迁后,按《双鸭山市采煤沉陷区居民住宅综合治理实施细则》待沉陷区安置楼房完工后安置乙方。”但于女士明确告诉记者,这些手续全属于“偷梁换柱”,他家跟沉陷区一点关系都没有。

于女士:我们不在那个社区,但买的是给那个社区盖的房子,我那是2610块钱每平方米买的,全款我全都給人家了。就等于说这个沉陷区的房子就属于是我儿子的,虽说他不是在那住,但是人家就能在沉陷办改成我儿子的名字的,就当成是我们的房子。

记者:如果不通过这种关系,中间没人倒手,能买到这的房子吗?

于女士:那人家沉陷办怎么可能卖给你呢?你家也不在那住,你家不是那块住的,绝对不会给你房子啊,在他手里你也买不出来,他们就互相就倒腾。

一边是住在危房的居民眼睁睁的盼着安置房,一边却是安置房被偷梁换柱,在黑龙江双鸭山,正在被违规出售的安置房到底有多少?有关主管部门是真的不知情,还是在充当非法获利的保护伞?有关事件进展,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