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侦查人员出庭排除非法证据
来源:中检法制网(河北) 责任编辑:admin1 发表时间:2013-04-01 14:40 0

2013年1月1日新刑诉法实施后,赞皇县人民检察院在出庭支持一起强奸案件时,针对被告人辩护人提出的非法证据问题,请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参加非法证据的法庭调查,受到良好的效果。

该案是一件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案件,被告人以与被害人谈对象为由,拒不承认强奸。被告人的辩护人在庭前提出其中一个证人的证言前后不一致、生物学鉴定的真实性及公安机关提取的被害人在案发时所穿衣服等物证的真实性问题,故认为证人证言、生物学鉴定及衣服等物证为非法证据要求排除。在接到要求出庭说明情况的通知后,办理该案的两名干警积极配合检察院、法院的工作,除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书面说明外,还到庭参加了法庭调查。在庭上,公安干警就证人证言的真实性、生物学鉴定及提取物证的时间、地点及经过一一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最后法院对这些证据予以认可。庭审结束后,公诉科干警与刑警中队进行了座谈和总结,刑警队干警表示:通过这次庭审,以后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除了注重实体方面的工作外,还应注重程序方面的工作,增强调取证据合法性的认识。公诉科向刑警大队提出今后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在调取言词证据时,应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在调取物证、书证等其他证据时,应注重程序问题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