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五一”期间安全稳定,新乐市检察院精心部署,坚持责任落实、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值班执勤、应急措施五个到位,全力做好“五一”期间机关安保工作。
一是责任落实到位。明确“一把手”为机关安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办公室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并把机关安保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明确职责和分工,落实好各项安保工作。
二是宣传教育到位。有效利用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干警会议等多种形式,反复强调机关安保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的思想,组织干警学习相关文件、有关规定和各种安全防范知识,增强做好安保工作的责任感。
三是安全检查到位。院安保工作领导小组对机要室、机房、档案室、办案工作区等重要部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不定期对各科室安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严防失密、失盗、失火等问题的发生。
四是值班执勤到位。严格落实值班制度,认真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保证通讯联系畅通,切实做好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和机关内部巡查工作,重要信息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带班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并及时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等。门卫人员进一步做好来客来访登记工作和车辆管理工作,并要求对于相关领导、单位车辆进院的,相关内设部门要提前通知值班人员,并做好相应记录;其他外来车辆在规定的时间内一律禁止入院。院纪检组负责每天监督检查,发现脱岗、漏岗的一律全院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是应急措施到位。制定了《新乐市检察院“五一”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了应急小分队,不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形成组织在全院,落实在全员,每名干警各司其职,联合协作的组织体系,确实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