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市杜固镇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及群众对环境要求越来越高的实际情况,近日,新乐市检察院积极组织预防科、公诉科干警深入杜固镇6个村开展了7场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宣传及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活动。环保局、质监局、税务局等执法单位驻村干部,镇干部,村干部,各村所有党员,企业代表,村民代表等共计300余人参加了活动。
活动中,该院干警就全国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总体形势进行了介绍,根据《刑法》相关条款,结合2013年6月17日“两高”发布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附之于相关案例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以及渎职罪中的相关罪名进行了详细讲解。
针对各单位驻村干部及镇、村干部,该院干警主要从“增强法制观念,远离职务犯罪”角度出发,结合近几年查处的环境渎职犯罪典型案例,重点介绍了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并对执法部门职务犯罪易发环节提出了预防对策建议,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严防渎职犯罪的发生。
针对广大党员、企业代表、村民代表,该院干警主要从“保护生态环境,造福子孙后代”角度出发,重点介绍了污染环境罪,强调《解释》出台后,降低了污染环境罪的定罪量刑门槛,加大了对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指出各村存在的燃烧鞋帮、炼铝、焚烧塑料等一系列破坏环境的行为,不仅会对人体造成伤害,而且极有可能触及刑法构成犯罪,告诫广大群众不要以身试法,引导群众提高环保意识、减少环境污染,呼吁群众为了造福子孙后代,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为保护生态环境贡献一份力量,献上一片爱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