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检察干警学习纪律规定、遵守纪律规定、执行纪律规定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7月17日,新乐市检察院以深入开展纪律作风建设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在组织全院干警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科室交流与个人思考相结合方式的基础上,组织全院干警对中央、省、市有关纪律规定进行了统一考试。
此次考试以闭卷的形式进行,试卷题型分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判断题及简答题四种类型,内容涵盖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检“六个严禁”、禁酒令,省委“十个严禁”,省委政法委加强作风建设九项规定、“四条纪律”、“约法三章”,省检察院“七条禁令”,石家庄政法委“八不准”、“四条禁令”等有关纪律规定。考试中,全体干警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均按照要求,认真完成答题。经相关人员进行统一评卷后,干警最高分达100分,最低分为93分,平均分为96分,并将考试成绩在一楼大厅进行张贴公布,与年底评优相结合。
通过此次有关纪律规定的考试,广大干警不仅加深了对纪律规定的了解,而且更加注重提高自身拒腐防变能力,切实推进了反腐倡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