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抢劫,一次盗窃,两次入狱不思悔改,近日,灵寿县人民检察院起诉这样一名惯犯。
犯罪嫌疑人杨某系平山县人,此前曾因抢劫罪、盗窃罪两次被判刑入狱,2013年4月份被释放后不思悔改,8月份的一天翻墙入室先后盗窃6户住户财物,从最后一家盗窃后出门时被发现,逃跑时被村民抓获。经查,杨某在出狱后短短4个月时间内翻墙入室盗窃17起,窃得现金、首饰、香烟等物共计6万余元,且多系连续作案,影响极其恶劣。目前,该案已起诉至法院。
据悉,今年9月份省委政法委召开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工作推进会议以来,灵寿县人民检察扎实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行动,创新工作机制,畅通办案流程,在保证提高办案质量的基础上,提高办案效率,通过快速批捕、起诉一批“两抢一盗”案件,对“两抢一盗”犯罪进行迅速、有力的打击。活动开展以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两抢一盗”案件7件9人,批准逮捕6件8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5件7人,全部提起公诉,专项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安全感,促进了平安灵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