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人民检察院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再部署
来源:检察风云民生民声 责任编辑:admin1 发表时间:2014-04-22 10:11 0

2014年4月18日下午,灵寿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会议由院副检察长张红海主持。

会上,张红海副检察长传达了灵寿县委书记宋存汉在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会上的讲话精神,指出了第一阶段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存在的问题,并部署了下一下阶段的工作:一是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和亲和力、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进步、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的必然要求,切实增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县委的安排部署上来,切实将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好;二是要严格按要求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着力点和落脚点。牢牢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任务、总体要求、基本原则,紧紧抓住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把环节之间的要求贯通衔接起来,贯穿到活动全过程;三是要与实际工作结合好,做到两促进、两不误。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与检察业务工作结合好,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服务大局、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建设过硬检察队伍紧密结合起来,彰显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效。四是坚持聚焦“四风”,解决问题。要突出作风建设,强化正风肃纪,重点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切实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确保教育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