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案管工作管理水平,赞皇县院案管中心主要针对干警思想认识浅、服务态度差、工作效率低等问题积极进行了对照检查和集中整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主要采取的措施有以下四方面:
一、积极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案管中心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思想整治学习和教育,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观看历史纪录片《信仰》、学习焦裕禄先进事迹等方式学习领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学习,案管中心干警充分认识到了“四风”问题的表现以及严重危害,思想认识得到重视,工作效率得到提高。
二、采取措施,确保辩护人接待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案管中心干警认真学习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规则,以及高检院和省院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案管部门的职责定位及工作要求,有效开展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管理工作,做到有理有节。对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诉讼请求能够当场答复的及时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及时联系业务部门办理相关事宜;充分利用电子卷宗快捷、便利的优点开展辩护人阅卷工作,在依法审查律师三证齐全、其他辩护人经承办部门许可后,取出电子卷宗供辩护人在专用阅卷电脑上查阅、拷贝;保障专用预约和查询电话的畅通,并确保在上班时间有专人接听,对律师、案件当事人亲友通过公布电话查询案件办理情况的,按照规定热情耐心的进行答复。
三、广泛征求意见,完善接待工作
为了完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案管中心通过发函、当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先后向赞皇县公安局、法院、司法局以及前来办理业务的辩护人征集该院在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赞皇县司法局提出的赞皇县律师紧缺以及起诉书中辩护人信息不全等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及书面回复说明。
四、规范收、送案管理
该院在收、送案过程中,对于案件材料不齐全、装订不规范的依法要求移送机关予以补正;不符合受案范围的依法不予受理;符合受理条件的,依法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案件通知书,及时录入办案系统分流至承办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