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9日下午3时,灵寿县检察院与灵寿县公安局就规范执法行为召开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恳谈会。灵寿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红海、灵寿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雷振丽、未检科、侦监科、公诉科、案管办全体干警与灵寿县公安局副局长杨武明、刘新国、各刑警中队队长参加了此次恳谈会。
会上,灵寿县公安局各刑警中队中队长就办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我院业务部门进行了生动的讨论。灵寿县公安局办案民警重点围绕报送案卷、报请批捕、侦查人员出庭等问题和困难进行了说明,就检察院在工作上给予配合提出了具体的建设性建议;我院干警着重围绕审查办案中鉴定检材来源、物证调取手续、强制措施不当等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说明,同时提出了具体的改进建议。双方还就打击刑事犯罪过程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及法律适用问题展开了讨论,并对一些疑难法律问题的理解达成共识。
灵寿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红海对这次恳谈会取得的成效表示满意,并提出要加强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规范执法行为;要自觉加强互相间的沟通与联系,协调配合,共同促进执法人员办案经验和办案质量的提高。
灵寿县人民检察院 刘迎新 李莎 郑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