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典型是具有代表性的人物,具有强烈的号召力、吸引力和感染力,对促进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起着不可替代的示范作用和引领作用。近年来,新乐市检察院党组始终把典型培树工作放在中心位置来考虑和谋划,不断加大培树先进典型的工作力度,培养和造就了一批先进典型,树立了队伍的良好形象,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对于培树先进典型工作,该院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先进典型培树方案》,通过民主测评、评选活动和岗位培养等方式,深入挖掘不同岗位、不同职务层次、不同年龄结构的先进典型,对评选出的先进典型坚持“三优先”原则,即“学习培训优先、学术交流优先、观摩比赛优先”,在工作实践中培养、磨练、提高,为先进典型搭建了成长平台,营造了“想干事者有舞台、干成事者有位置”的浓厚氛围。同时,对先进典型进行了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不仅促进了后进,带动了一般,还充分展示了检察干警亲民爱民、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增进了检群关系,有效提升了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今年以来,该院在全院干警中先后开展了“善行功德榜”评选活动、“我身边的先进典型”评选活动、“争先进位看我行”活动,涌现出了“互助”模范侦查一科科长李永刚同志、“敬业”模范未检科兼侦查监督科科长陈莉娜同志、“勤俭”模范公诉科干警袁云鹤同志、“孝敬”模范侦查监督科干警张兰同志,将他们的事迹和照片设置在一楼大厅宣传栏中。陈莉娜同志和朱令军同志入选了市院“每月一星”,且陈莉娜同志于2014年荣获省院二等功,并在2015年6月26日石家庄市检察院召开的检察英模事迹报告会上做报告,分享了自己的工作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