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高忠祥 范立华 韩 超)“栉风沐雨,呕心沥血,不愧检察尖兵;鞠躬尽瘁,公而忘私,真为公仆楷模。”11月12日,在省委宣传部、山东电视台共同举办的“齐鲁时代楷模”发布仪式上,全国模范检察官、德州市检察院副县级检察员、庆云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平亮被授予“齐鲁时代楷模”荣誉称号,成为全市和全省检察机关首位获此殊荣的先进典型。
省检察院吴鹏飞检察长参加发布仪式,并在仪式前亲切会见了黄平亮。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王乃静,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刘致福,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政治部主任宋文娟,省检察院副厅级检察员、政治部副主任宋聚荣,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景文新,市检察院检察长李万堂出席发布仪式。
在“齐鲁时代楷模”发布会现场,一段事迹短片、一组工作照片和两位同事动情的讲述,再次将铁面无私、被称作“拼命三郎”的黄平亮的事迹呈现在大家眼前。他视工作为生命的精神,让全场观众肃然起敬。当瘦弱的黄平亮迈着坚定的步伐登台受奖时,现场响起雷鸣般的掌声。“伏身卷宗,屡破要案,廉洁自律,克己奉公,他用风险谱写忠诚;倾耳民声,风骨凛然,不畏癌魔,夙夜在公,他用生命守护正义;践行神圣职责,铸就法律尊严,堪称‘齐鲁时代楷模’!”这是给予黄平亮的颁奖词。从事检察工作30多年来,黄平亮牢记宗旨、不忘初心,怀着对党和人民的赤诚之心,在工作岗位上无私奉献;意志坚强、乐观豁达,坦然面对自己胃癌晚期胃组织全部切除、家人又相继患重病的困难和不幸,始终保持奋发进取的人生态度,一边与病魔抗争,一边坚守工作岗位;公正执法,秉公办案,积极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合法权益。黄平亮先后主办职务犯罪案件60多件,24次立功受奖,其中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各1次,三等功4次;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检察机关“十佳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德州市“十大敬业奉献模范”、“为德州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英模人物”和德州“时代楷模”等荣誉称号;2008年、2009年,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分别授予他“优秀共产党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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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楷模”是中宣部改进和规范全国重大典型宣传方式后首次命名的荣誉称号。山东省进一步规范先进典型人物宣传推广工作,把先进典型分为齐鲁时代楷模、齐鲁最美人物、身边好人三个层次进行宣传推广,用先模人物的榜样力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齐鲁时代楷模”是从全省各地遴选出的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先进典型。今年4月份以来已发布了两位“齐鲁时代楷模”,分别是“铁肩担使命、热血铸忠诚”的监察官陈新宁和“扎根齐鲁为天下人谋食”的小麦专家赵振东,他们的先进事迹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为社会注入了正能量。
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检察院 高忠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