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高忠祥 王艳艳) “谢谢你们啊,真没想到养羊也纳入农村治安保险了,这下俺心里可就踏实啦!”3月30日,山东省宁津县柴胡店镇村民老岳给县检察院检察官崔仁伟打来电话报喜。这老岳欣喜的口气与一年前可是大相径庭。
去年3月13日,老岳心急火燎地来到检察院接访大厅,一进门就大声嚷嚷:“现在真没人事儿,当时说的好好的转头就变。”当天值班接访的崔仁伟耐心安抚下他的情绪,慢慢弄明白了事情的原委。原来,3月4日下午,老岳离家不到半小时,家中价值3万余元的羊群被盗,光天化日之下且又在春节期间,村民们人心慌慌。恰好此时村内监控损坏,公安机关多方破案无果。后来,老岳想到在村里入了农村治安保险,当时村干部在大喇叭上宣传交20块钱保二万五,于是找到镇政府要求赔偿,但却被告知羊不在保险范围之内。因为是以村为单位由镇政府集体投保,村民手里并没有保单,老岳损失惨重却无人补偿,他认为这是镇干部欺骗群众,于是到检察院讨个说法。
明白了老岳的遭遇,崔仁伟拿出院里自编的《国家惠农补贴政策一点通》小册子,给他详细讲解治安保险的保障项目,室内财产、房屋及室内附属设施每项都有保险金额限制,“二万五”是各项保额相加。在附加“大牲畜盗抢”保障项目中,仅限自家院内的牛、马、驴、骡,总保额是1600元,确实不包括羊在内。老岳很无奈,认为这治安保险对庄户人家不管用,现在农业都是机械化,外出打工的打工、经商的经商,一个村也翻不出几头牛马驴骡来,只有一些老弱病残的群众才会养上几只羊补贴家用。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崔仁伟以此为契机,用心收集社情民意,从群众信访中对国家惠农政策的落实进行研判分析,查找出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问题,将此情况迅速向县综治办反馈,建议将羊纳入保险范围。该建议被上级有关部门采纳,在2016年治安保险范围中增加“附加小牲畜盗抢险”一项,限于自家院内的羊。听到消息的老岳闷气一扫而光,兴奋的他赶紧给检察官打来报喜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