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检察院驻经济开发区检察室举行揭牌仪式并正式投入运行
来源:未知 责任编辑:admin1 发表时间:2016-08-05 10:15 0

 


    8月3日,在灵寿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门口,灵寿县人民检察院驻河北灵寿经济开发区检察室举行揭牌仪式,并正式投入运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振波、灵寿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雷音、县人大主任、园区办主任李彦勇,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红海、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傅建灵及园区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仪式。
    为贯彻落实全省县(市、区)开发区检察室建设现场会及全市检察机关派驻开发区检察室建设推进会精神,灵寿县院在充分调研灵寿经济开发区实际情况和征求开发区企业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及时向县委汇报,县委书记宋存汉、县长周学军均作出重要批示,支持检察室建设。7月31日,经过紧张奋战,检察室建成并投入试运行。8月3日,灵寿县院驻河北灵寿经济开发区检察室举行揭牌仪式,县人大副主任、园区办主任李彦勇、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雷音共同为检察室揭牌。揭牌仪式后,参加揭牌仪式的领导及园区企业负责人共同参观了检察室。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刘振波书记强调,县检察院在开发区建设检察室是政法机关服务大局,服务企业的有益尝试,检察室工作一定要做细、做实,切切实实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希望在座的企业负责人畅所欲言,为检察室工作多提宝贵意见。王雷音检察长表示,检察室设立重在服务企业,切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检察室一定要在职责范围内,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傅建灵副检察长介绍了检察室建设工作的相关情况。与会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检察机关入驻开发区,为他们吃下了定心丸,对推动企业发展及灵寿经济建设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