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促进信访案件及时、就地解决,灵寿县检察院创新工作机制,实行控申部门与业务部门联合接访,
在联合接访工作机制中,控申部门为接访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情绪疏导和教育稳控;案件承办部门针对信访人的诉求,就案件事实和证据、适用法律及办案程序进行释法说理。对于来访群众,控申部门发现需要开展联合接访的,则第一时间通知相关科室,并由案件承办人和控申部门干警联合接访,共同做好答复工作。
联合接访机制有效的解决了以往涉检信访工作中“息访人不了解案情、了解案情人不参与息访工作”的问题,同时也利于及时、高效的促进矛盾化解,为解决群众诉求“提速”。
今年,该院实行联合接访制度以来,已成功息诉信访案件10件16人,效果良好。(灵寿县检察院 贾丽红)